English

宜黄县农民不再因病致贫

1998-11-30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饶贵春 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
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效显著

宜黄县农民不再因病致贫

通讯员 饶贵春记者 胡晓军

本报讯江西省宜黄县二都乡农妇余爱荣因病住院花费了2000多元。这对经济条件本不宽裕的农家而言是一笔不轻的负担。庆幸的是,由于她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组织,村合作医疗站给她报销、补贴了近1500元。像余爱荣这样的农村合作医疗受益者,在宜黄县已有12.8万人,占该县农业总人口的80%。

较长一段时期以来,由于农村初级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不够健全,加之诊疗费、医药费的提高,致使一些地方的农民寻医看病较为困难,因病致贫现象有所增加。为此,宜黄县以1994年被列为全国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改革研究试点县为契机,适时大力推行合作医疗制度。县人大制定颁布了《宜黄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章程》,将这一制度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。

该县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坚持群众自愿、因地制宜的原则,采取不同的合作医疗形式,主要有:一、“合医合药式”,即每人每年由国家投入1元、村集体投入5元、村民个人投入10至15元,享受看病免交挂号、注射、出诊费及报销药费30元等待遇。二、“合医不合药式”,即每人每年由国家和村集体各投入1元、村民个人投入5元,看病与“合医合药”一样免交“三费”,药费按批发价付钱。三、“保大不保小式”,即由国家和村民个人分别按每年各投入1元和1至2元,村集体按经济状况年总投入700至1600元,因大病面临致贫的村民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医药费补贴。

为增加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透明度,切实管好用好农民的“保命钱”,宜黄县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监督机制。他们坚持基金由各村统一交乡镇合作医疗管委会,建立专帐,专款专用;各村每月将基金使用情况汇总上报管委会办公室;各村医疗站(所)做到看病有记录、取药有处方、收费有手续,帐目日清月结,每季向村民张榜公布基金的使用和补贴情况。同时,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、工资制和养老保险制;并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行政、药品采购、财务、防保爱卫等“五统一管理”,杜绝乡医打集体招牌搞个体行医。

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不仅使宜黄县农民看病比过去便宜,而且患急病、大病也不再发愁。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卡林博士在此考察后说,这里的农村合作医疗,不仅为中国、而且为第三世界农民保健制度的建立,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和贡献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